发展适度规模经济,发展集体经济的意义
发展适度规模经济,发展集体经济的意义
1990年3月,*在与*负责同志谈话中提出:“中国*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这是*关于“第二个飞跃”设想的经典表述.10多年来,随着“三农”问题的日益凸显,*“第二个飞跃”构想越来越受学界重视,已成为*理论研究的热点领域之一,而争议也是非常之大,在“第二个飞跃”是否必要、何时开始、如何实现等问题上均少有共识.
对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发展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学界也有几种不同观点,笔者将之大体上分为“先后” 论、“因果”论、“并列”论、“重点”论.“先后”论者认为,*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显然是有先后之分的,实现“第二个飞跃”应该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开始,在此基础上再发展集体经济.“因果”论者比“先后”论者走得更远,他们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必须以发展规模经营为前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也必将导致发展集体经济.“并列”论者认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发展集体经济是并列关系,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不可分割,可以也应该同时推进,不能硬性分先后.而“重点”论者则认为两者有轻重之分,因此他们在论述“第二个飞跃”问题时总会有所侧重.有人主张“规模经营重点”论,论证“第二个飞跃”时主要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而回避集体经济;另一些人(如韩元钦等)则主张“集体经济重点”论,他们主要论证发展集体经济、兼谈适度规模经营.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观点之间并非泾渭分明,“规模经营重点”论者往往主张“先后”论或“因果”论,也有主张“并列”论的,而“集体经济重点”论者往往以“并列”论为其立论前提.
笔者认为,“先后”论、“因果”论在总体上是错误的,虽然*讲“第二个飞跃”时有语序上的先后,但这并非语义和关系上的先后.事实上,在发展集体经济之前横插一个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阶段是不必要的,而先发展非集体经济的适度规模经营再将之改造成集体经济,更是难以想象的.而“因果”论认为发展集体经济必须以发展规模经营为前提,这实质上是“前因后果”论,是“先后”论的进一步发挥.“因果”论相对高明一点的地方,在于它认识到了“第二个飞跃”语境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必然是集体经济,但它却没有把这理解成并列关系.其实,“第二个飞跃”中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发展集体经济是一个问题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他们是并列关系.集体经济本身必然是一定程度的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的过程就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它在现有基础上就可以直接地逐步地发展,并不必然要求先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发展集体经济是并列关系,但又不是简单的并列,而是有轻有重的.笔者倾向于“集体经济重点”论,因为*多次用“高水平的集体化”、“新的集体化”来指称“第二个飞跃”,事实上是把它们作为同义语来使用的.集体经济必然是突破了个体、小农经济等小规模经营的规模经营,它内在地包含了规模经营的要求(但其规模不一定适度),“第二个飞跃”要发展的集体经济应该就是适度规模经营.而一般意义上的适度规模经营既包括集体经济,也包括非集体经济,它发展下去也并不必然导致集体经济.因此“第二个飞跃”的重点和主要目标是发展集体经济,一些学者把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作为“第二个飞跃”的重点和主要特征实在是舍本求末.
因此,笔者认为“第二个飞跃”是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与发展集体经济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它们没有先后之分、因果之别,而是并列关系;发展集体经济是“第二个飞跃”的重点和主要目标,我们不应该因为担心“向旧*复归”而讳言发展集体经济.
经过对“第二个飞跃”语义的初步辨析,笔者认为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第二个飞跃”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根本的出路,也是现实的选择;不仅是未来的美好前景,也是现实的迫切任务,又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应该明确这一方向,坚持这一方向,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稳步推进这一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力争早日实现广大农村的“第二个飞跃”,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