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郡县制中,郡和县的官员直接由皇帝任免,那乡和里的官员又由谁来任免呢?县长和县令的责任是什么?
问题描述:
秦朝的郡县制中,郡和县的官员直接由皇帝任免,那乡和里的官员又由谁来任免呢?县长和县令的责任是什么?
答
郡县制是古代*集权制在地*权上的体现,它形成于战国时期.
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设县.县与卿大夫的封邑不同,是直接隶属于国君的地方行政区域,有利于国君对边远地区的统治.春秋中期以后,设县的国家增多,有的在内地也设置了县,县开始成为地方行政组织.春秋末期,有的国家又在新得到的边远地区设置了郡.这时的郡,虽然面积比县大,但是由于偏僻荒凉,地广人稀,地位却比县低.进入战国后,郡所辖的地区逐渐繁荣,人口增多,于是在郡的下面分设了县.战国时期,各国先后在边地和内地设置了郡县,产生了郡统辖县的两级地方行政组织.至此,郡县制开始形成.
郡的长官称“守”,县的长官称“令”,均由国君任免.郡县制使各诸侯国形成了*、郡、乡一套比较系统的行政机构,对地主阶级实行集权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战国时期,郡县制虽然形成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各国分立,执行情况不尽相同.直到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集权,才健全了郡县制,进而在全国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