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函数的积分,中,把真分式化成部分分式之和,最后只剩三类函数,为什么可以这样啊,不理解,请通俗的讲一下

问题描述:

有理函数的积分,中,把真分式化成部分分式之和,最后只剩三类函数,为什么可以这样啊,不理解,请通俗的讲一下

答:
图片内的说法不是通俗的说话,容易费解.
说白了就是分数的裂项知识而已.
比如1/(2×3)=1/2 -1/3
裂项是给分母降次的一种方法
比如:
1/(x^2-5x+6)=1/[(x-2)(x-3)]=1/(x-3) - 1/(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