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王2人从A到B,速度比是3:2,张走了11千米时,王走了5.5千米,张到B,王离B还有8分之3的路程,
问题描述:
张王2人从A到B,速度比是3:2,张走了11千米时,王走了5.5千米,张到B,王离B还有8分之3的路程,
问AB距离?
答
(11/3)*2=7.33>5.5
这说明张比王先出发
11-(5.5/2)*3=2.75
即张在走出了2.75千米之后,王才出发的
如果两人同时出发,王还差8分之3到西村时
张应该走了全程的(1-3/8)*3/2=15/16
而事实上张却在此时到达西村,那么张提前王所走的2.75千米就是全程的1-15/16=1/16
全路程是2.75/(1/16)=44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