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去江边钓鱼,甲钓了7条鱼,乙钓了11条鱼.中午来了一位游客,甲乙两人把钓得的鱼烧熟后平均分成

问题描述:

甲乙两人去江边钓鱼,甲钓了7条鱼,乙钓了11条鱼.中午来了一位游客,甲乙两人把钓得的鱼烧熟后平均分成
中午来了一位游客,甲乙两人把钓得的鱼烧熟后平均分成3份.餐后,游客付了30元钱给甲,乙两人.问:甲乙两人各应得多少元?

(7+11)÷3=每人6条鱼
30÷6=游客食用的每条鱼为5元
假设全部的鱼=18*5=90
按同比支出,非同比收入的概念:
甲=7-6÷2=4条*5元=20元的产出
乙=11-6÷2=8条*5元=40元的产出
其实只需通过甲乙的产出比例=1:2即可得出:
30÷3=10则甲的收入为10元;乙的收入为20元
不知道正确不哈.欢迎楼主拍砖.完全走的是逻辑思维,从初中开始我数学没及格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