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村合修一条水渠,修完后甲、乙、丙三村可灌溉的土地面积比是8:7:5,原来三个村计划按可灌溉的土地面积比派出劳力,后来因为丙村派不出劳力,经协商,完成这条水渠,
问题描述:
甲、乙、丙三村合修一条水渠,修完后甲、乙、丙三村可灌溉的土地面积比是8:7:5,原来三个村计划按可灌溉的土地面积比派出劳力,后来因为丙村派不出劳力,经协商,完成这条水渠,由甲村派60人,乙村派40人,但丙村付工钱1350元,问甲、乙两村各得多少钱?
答
甲分配人数:(60+40)÷20×8=40(人),
乙分配人数:(60+40)÷20×7=35(人),
丙分配人数:(60+40)÷20×5=25(人),
60-40=20(人),40-35=5(人;
甲村应得工资:1350×
=1080(元);20 25
乙村应得工资:1350×
=270(元);5 25
答:甲村应该分得1080元,乙村应分得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