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英国社会阶级有哪些?分别是什么?他们有什么特点?

问题描述:

现在的英国社会阶级有哪些?分别是什么?他们有什么特点?

"阶级"的概念:人们在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由于所处的地位不同和对生产资料关系的不同而分成的集团. 在中国和在西方,古代社会中的“阶级”,就是指社会上存在的身份等级.在中国的古典文献中,“阶级”既指官位俸禄的等级,也指社会伦理制度“礼”规定的等级秩序.《新书·阶级》曰:“故古者圣王制为列等,内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等级分明.”《三国志·吴志·顾谭传》曰:“臣闻有国有家者,必明嫡庶之端,异尊卑之礼,使高下有差,阶级逾邈.” 没有官位的“老百姓”,在古代通称为“庶民”.“士”介于“大夫”和“庶民”之间,有的是拿俸禄的“食邑”的官,也有的是自食其力的“食田”的民,所谓“学而优则士”.所以古时有“士大夫”和“士民”的称谓,但后来“士”通指“读书人”.在中国古代传统的农业社会,“民”的划分是“士民、农民、工民、商民”四民.《汉书·食货志》曰:“士、农、工、商,四民有业;学以居位曰士.” 在西方过去有文字的各个历史时代,社会等级制度也是普遍存在的,可以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在古罗马,有贵族、骑士、平民、奴隶;在中世纪,有封建领主、陪臣、行会师傅、帮工、农奴;而且在每一个阶级内部又有各种独特的第等.对阶级斗争的研究和关注,是法国和英国近代史学的新传统.此前,史学界解释历史变迁的主流观念是:在一切历史变动中,最重要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政治变动,而这种变动的最终原因,应当到支配人们个体理性选择或集体行动的思想动机中去寻找.法国和英国近代的部分史学家,对这种观念提出了挑战,他们的研究证明,欧洲历史的动力,至少从中世纪起,是新兴资产阶级为争取社会和政治的统治同封建贵族所作的斗争,并由此形成了“市民社会”理论和史学的新学派.马克思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新的理论变革.他证明,在充分认识社会经济状况的条件下,一切历史现象都可以用最简单的方法来说明,而每一历史时期的观念和思想也同样可以极其简单地由这一时期的生活的经济条件以及由这些条件决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来说明.也就是说,一切历史的真正基础是经济,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争取统治,从事政治、宗教、哲学等等.在此基础上的阶级斗争,是历史的真正动力;而从19世纪开始,随着大工业的产生和推进,阶级对立简单化了,整个社会日益分裂成两大敌对的阶级,即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不同于一般的理论,因为它是革命的实践学说.在阶级矛盾激化的19世纪以及随后的时期,马克思的学说得到快速而广泛的传播.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产生的指导学说,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的理论,成为中国*通过革命运动夺取政权的指导思想.但是,在*和平建设时期,特别是在“反右派”和“*”时期,“阶级斗争”被一再地简单化和扩大化,制造了很多人为的“阶级矛盾”.以致于现在人们一听说进行“社会阶层结构分析”,就联想到“划阶级、定成份”,似乎这是个令人谈虎色变的话题.其实,在现代的社会理论中,“阶级”或“阶层”,都是指按一定标准区分的社会群体(social group).根据不同的理论和不同的研究目的,也有不同的划分标准和方法.在过去中国语言里,阶层一般是指阶级内部不同等级的群体或处于不同阶级之间的群体.而现在中国学者更多地使用“阶层”的概念,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是为了有别于在政治上“划阶级、定成份”的做法.英国的议会制度 议会是英国政治的中心舞台,是英国的最高立法机关.*从议会中产生,并对其负责.英国的国会为两院制,由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上议院又称贵族院,主要由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的重要人物组成.上议院*不由选举产生,部分是世袭贵族.上议院是英国最高司法机关,议长由大法官兼任.和下议院相比,上议院的权力相对有限,保留着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司法权,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一年.下议院又称平民院或众议院,其*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下院的主要职权是立法、监督财政和*.英国全国被划分为多个选民人数基本相同的选区(选区的划分由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决定),每个选区选举一名下议院*.大多数选区*是一个政党的成员,但是没有政党背景的人士也可以参加选举.通常情况下,英国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领袖被国王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