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直击雷引下线在一.二.三类防雷措施中有何区别?
问题描述:
建筑物防直击雷引下线在一.二.三类防雷措施中有何区别?
答
4 . 2 . 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 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 8 ~ 2 4 m 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1 所有接闪杆应采用接闪带互相连接.2 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 并应沿建筑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 2 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
4 . 3 . 3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1 8 m .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可按跨距设引下线,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 8 m .
4 . 4 . 1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
4 . 4 .3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 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 其间距不应大于2 5 m; 但周长不超过2 5 m 且高度不超过4 0 m的建筑物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 可按跨距设引下线, 但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 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