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假怎么计算?
带薪年假怎么计算?
08年11月入职,09年11月满一年,可以休带薪年假5天.
1.现在不明确的是,年假是休息过去这满一年的假期,还是休未来一年09年11月至10年11月的?
因为如果我现在2月休息年假1+5天,3月份离职.人事说要扣除我的年假薪水,因为我还未工作到10年11月.
他的观点是,09年11月,只有带薪年假休息的资格,但不是休过去一年的年假,而是透支未来的假期.
我不知道劳务法是如何规定的,希望清楚的人告诉我一个正确答案.
谢谢飞飞726!我看明白了,现在休息的是过去的假期,而不是未来的.
再问一个,如果我辞职,年假没休,是补发给我正常的薪水,还是三倍的?
如入职前连续工作过一年以上,应休08年11月入职日至08年12月31日,09年1月1日至09年12月31日之间的年假.
计算方法如下:
1、08年11月入职日以后的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5,就是你08年的可休年假,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算.
2、09年就是5天可以在2010年的时候休.
3、年假都是休前一年的,按照自然年算,不能透支呀~
4、如果你3月份离职,那2010年1月到3月的可休年假也要用上面的方法折算.
5、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一般公司都会优先让你休完再辞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