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数的计算是否是全年收入除以十二月再除以21·75等余日工资
问题描述:
日工资数的计算是否是全年收入除以十二月再除以21·75等余日工资
答
你好
我想你是要计算误工费吧
我认为你的算法有问题.这样你肯定吃亏的,日工资是年工资除以实际工作天数得出的.这个结果会比你的计算方式得的钱更多.你只需要把平均每个月的工资算出来,处以实际工作天数就简单的多了.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