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光系数法 吸光系数不是物质特有的性质吗?为什么可以用样品的的E和标准品的E来求半分含量?

问题描述:

吸光系数法
吸光系数不是物质特有的性质吗?为什么可以用样品的的E和标准品的E来求半分含量?

分光光度法是基于不同分子结构的物质对电磁辐射的选择性吸收而建立起来的方法,属于分子吸收光谱分析.当光通过溶液时,被测物质分子吸收某一波长的单色光,被吸收的光强度与光通过的距离成正比.虽然现在了解到Bouguer早在1729年已提出上述关系的数学表达式,但通常认为Lambert于1760年最早发现表达式,其数学形式为:
T=I/I0=e-kb
其中I0为入射光强,I为透射光强,e为自然对数的底,k为常数,b为光程长度(通常以cm表示).
比尔定律等同于Bouguer定律,只是比尔定律以浓度来表达.将两个定律结合起来,组成Beer-Bouguer定律:
T=I/I0=e-kbc
其中c为吸光物质的浓度(通常以g/L或mg/L为单位).将上式取以10为底的对数后,得到线性表达式:
A=-logT=-log(I/I0)=log(I0/I)=εbc
其中A为吸光度,ε是摩尔吸收光系数或消光系数.
上述表达式通常称为比尔定律.它表明,当特定波长的单色光通过溶液时,样品的吸光度与溶液中吸收物浓度和光通过的距离成正比.
在波长、溶液和温度确定的情况下,摩尔消光系数是由给定物质的特性决定的.实际上,测得的摩尔消光系数也和使用的仪器有关.因此,在定量分析中,通常并不用已知物质的摩尔消光系数,而是用一个或多个已知浓度的待测物质作一条校准或工作曲线.
:①吸光系数:Beer定律的数学表达式为A=kbc,若溶液的浓度c以g/L为单位,b为光径以cm为单位,则常数K称为吸光系数,以a表示,其单位为升/(克·厘米)[L/(g·cm],A=kbc可写成A=abc.②摩尔吸光系数:公式A=kbc中的以为1mol/L,b为1cm时,则系数 k称为摩尔吸光系数,以ε表示,单位为升/(摩尔·厘米)[L/(mol·cm)],A=kbc可写成A=εc.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直接用1mol/L这种高浓度的溶液测定吸光度,而是在稀释成适当浓度时测定吸光度进行运算.ε值与入射光波长、溶液的性质等因素有关.如NADH在260nm时ε为 15000,写成ε260NADH=15×103;在340nm时ε为6220,写成ε340NADH=6.22×103.③比吸光系数:如公式A= kbc中的c是百分浓度(w/v)b为cm,则常数k可用E%表示,称为比吸光系数或百分吸光系数,A=kbc可写成A=E%bc.当待测物的化学结构是已知者可用ε值分析,若所测物的化学结构是未知的,则ε无法确定,此时用比吸光系数分析就很方便.a、ε和E常用作粗定量分析,主要用于定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