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新建办公楼需装修,若由甲工程队单独完成需要8周,若由乙工程队单独完成需要12周,现在投标的结果是由乙工程队先做7周后,再由甲乙两队合作,共需装修费400万元,若按各人完成的工作量付给装修费,该如何分配?

问题描述:

某公司新建办公楼需装修,若由甲工程队单独完成需要8周,若由乙工程队单独完成需要12周,现在投标的结果是由乙工程队先做7周后,再由甲乙两队合作,共需装修费400万元,若按各人完成的工作量付给装修费,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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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甲工作了x周,即甲乙合作x周,那么乙工作了x+7周,设工程的工作量为1那么甲的工作效率为1/8,乙的工作效率为1/12乙工作7周+甲乙合作x周=总工作量 有方程7/12+x(1/8+1/12)=1等式两边同时乘以24得14+x(3+2)=245x=10x=2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