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成才,与法同行”为题写份演讲稿!

问题描述:

“成长成才,与法同行”为题写份演讲稿!

人之初,蒙昧无知,天法无天.始后人随年长而长知,人到成年后,基本上习得了风俗习惯,懂得了人情世故,被社会化了,成熟了,成型了,能在社会中生活了.一个成年人的日用常行其实正是法律的核心内容,因为习惯是法律之母.国法莫大乎人情.
人们要理解法律首先要成年,要长大成人,要经历一些事情,见过一些世面,积累一些经验,对人生有全面而真切的体会和领悟,才能理解法律的真谛.因为法律是经验之谈,是人生法则.
人是社会动物,是在社会生活中逐渐成为人的.人成年以后,就基本上习得传承了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而法律不过是历史传统、民族精神和文化基因的具体化、规则化和体系化,所以成年人的学问与法律是一脉相承的.
至于怎样才算成年,不可能有划一的标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一般说来,人越老越成年.因为人越老,越是历事无数,越是见多识广,越有经验,也越理解法,也许可以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孔子所说的:“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法律犹如一个饱经风霜、见多识广、老成持重的智慧老人的家常话语和谆谆教诲.
这其实也指明了学习法律的正道.学习法律应向生活学习,向经验学习,尔要学法律,功夫在法外,应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在法学院校学习的法律其实也是从社会实践中积累总结出来的,生活是根基,法律是花朵,根基深厚,才能硕果累累,有了丰富的生活阅历,就更能理解法律的究竟.所以,首先要做成人,然后才能理解法.
法律是生活的百科全书,它要告诉人们为人处世之方,待人接物之法,安身立命之道,为此,法律必须生活化、世俗化.那种没有生活根基,不关切人生,不食人间烟火的法,不是人法而是神法.法典不是《圣经》,不要用圣人的标准去要求成年的人们.法律只规定人们能做到的,不要勉为其难,远离人们生活的法律必然会为人们所离弃.
法律是广大民众的日用品,而不是某些人物的专利品,法律是天下公器,而不是个人私物,法律应是行话术语最少甚至没有行话术语,只要能识文断字、有一般理解力的人就能理解和践行.法律要是成年人不能理解,就没有了人气,没有了根基,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法律要平视人、正视人而不要拔高人、美化人,要把大众看作是普通的平凡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