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书稿 甲打字员单独打字要14天完成,乙打字员单独打35天可以完成.现在甲乙两人合打一段时间后,剩下的工作量由乙单独打,还需21天才能完成.甲工作了几天?尽量用算数,可以用方程,但只设x,不设Y

问题描述:

一部书稿 甲打字员单独打字要14天完成,乙打字员单独打35天可以完成.现在甲乙两人合打一段时间后,剩下的
工作量由乙单独打,还需21天才能完成.甲工作了几天?
尽量用算数,可以用方程,但只设x,不设Y

(1-21/35)÷(1/14+1/35)
=2/5÷(5/70+2/70)
=2/5÷7/70
=2/5×10
=4天

4天,设甲速度为x则工作总量为14x,乙速度为(14x/35),乙工作21天,工作量为(14x/35)×21=(294x÷35),剩余工作量为14x-(294x/35)=(196x/35),甲乙合速度

甲工作的天数
=(1-35分之1×21)÷(14分之1+35分之1)
=5分之2÷70分之7
=5分之2×10
=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