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民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1000元不必纳税超过1000元的部分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此项税款按下表累加计算: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不超过500元部分) 5%(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 10%(超过2000元至5000千元部分) 15%小明妈妈2006年3月纳税135元,他本人的工薪收入为多少元?

问题描述: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民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不超过1000元不必纳税
超过1000元的部分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此项税款按下表累加计算: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不超过500元部分) 5%
(超过500元至2000元部分) 10%
(超过2000元至5000千元部分) 15%
小明妈妈2006年3月纳税135元,他本人的工薪收入为多少元?

参考过程如下:
若应纳税所得额为500,需要交纳25的税款
若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需要交纳25+150=175的税款
由此判断应纳税所得额在第二级,设其为x
25+(x-500)*10%=135
解得x=1600
故,小明妈妈本人2006年3月的工薪收入为1000+1600=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