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政治和思想措施?结果如何?
清朝的政治和思想措施?结果如何?
主要表现为以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高压政策,不但对十恶处刑更重,而且扩大了谋\反、谋大逆的定罪范围,提高了量刑标准;严禁宦官*,臣下朋党,更完备地确认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广泛增加满族享有种种特权的条款;继续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统治.进一步实行重农抑商等.
大清律例的特点:严刑峻法,增加满族享有种种特权,重农抑商
2文字狱
金朝时的文字狱
元朝时的文字狱
清顺治时的文字狱
清康熙时的文字狱 1.明史案
2.黄培诗案
3.《南山集》案
清雍正时的文字狱 1.年羹尧案
2.谢济世案、陆生楠案
3.曾静、吕留良案
4.屈大均案
5.裘琏戏笔之祸
6.“清风不识字”案
清乾隆时的文字狱 1.王锡侯《字贯》案
2.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
书籍的销毁和篡改
文字狱:1、名词,专指一类迫害文人,以排除异见的事件.
2、动词,指利用特权对异己进行构陷.
3、形容词,形容统治者对被统治者实行的无情专制.
《汉语大词典》定义为“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份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中国大百科全书》则定义为“明清时因文字犯禁或藉文字罗织罪名清除异己而设置的刑狱.”
至于乾隆年间修的《四库全书》,就更是搞的彻底,全国图书都要进献检查,不仅不利于满清的文献被禁毁,连前人涉及契丹、女真、蒙古、辽金元的文字都要进行篡改.查缴禁书竟达三千多种,十五万多部,总共焚毁的图书超过七十万部,禁毁书籍与四库所收书籍一样多.“初下诏时,切齿于明季野史.其后,四库馆议,维宋人言辽金元,明人言元,其议论偏谬尤甚者,一切拟毁,……隆庆以后,至于晚明,将相献臣所著,靡有孑遗矣”.明清之际,黄道周、张煌言、袁继咸、钱肃乐、顾炎武、黄宗羲、孙奇逢诸人的著作,均于例禁.后来稍稍放宽,有些人的著作,只要“改易违碍字句,无庸销毁”.但对钱谦益、吕留良、屈大均、金堡以及戴名世、王锡侯、尹嘉铨诸人的作品,查禁特别严厉.
乾隆时被销毁的书籍“将近三千余种,六、七万卷以上,种数几与四库现收书相埒”.吴晗说过“清人纂修《四库全书》而古书亡矣!”连宋应星的科技著作《天工开物》也因为有碍于愚民而禁毁.文字狱如此之彻底,一篇吴三桂的“反满檄文”,一本《扬州十日记》,一本《嘉定屠城记略》,竟在中华本土湮灭二百多年,二百多年后才从日本找出来!所“汉化”深者:尤其中华士人之民族意识!较之前代的外族统治者,更加阴险、卑劣、刻毒!难怪鲁迅先生说:“对我最初的提醒了满汉的界限的不是书,是辫子,是砍了我们古人的许多的头,这才种定了的,到我们有知识的时候大家早忘了血史.”
《四库全书》所收古籍许多经过篡改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与清代统治者利益相关的明朝人的文学和历史作品遭到大力剿灭,而且殃及北宋南宋.《四库全书》的编纂者对于反映民族矛盾、民族压迫和民族战斗精神的作品尽量摒弃和抽毁,对于不能不收录的名家名作则大肆篡改.
如岳飞《满江红》名句“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胡虏”、“匈奴”在清代是犯忌的.于是《四库全书》馆臣把它改为“壮志饥餐飞食肉,笑谈欲洒盈腔血”.
张孝祥名作《六州歌头·长淮望断》描写北方孔子家乡被金人占领:“洙泗上,弦歌地,亦膻腥.”“膻腥”犯忌,改作“凋零”.
陈亮的《水调歌头·不见南师久》词云:“尧之都,舜之壤,禹之封.于中应有,一个半个耻臣戎.”“耻臣戎”犯忌,改作“挽雕弓”.
还有更荒谬的,辛弃疾的《永遇乐·千古*》中的“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被改作“人道宋主曾住”.“寄奴”是南朝宋开国皇帝刘裕的小名,“宋主”可以说是他的尊称.这两句的格律也应作“仄平”,两个字的音也都是“仄平”,改为“宋主”并不涉及音律问题;“寄奴”二字也与清朝犯忌的“胡”、“戎”、“夷”、“虏”等了无关涉.那么为什么还要改呢?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用小名称呼帝王,做惯了奴才的《四库全书》馆臣看到就感到别扭,因此即使没有“违碍”之处也要改.这是多么自觉的奴才态度!难怪鲁迅说《四库全书》不仅藏在内廷,而且“还颁之文风较盛之处,使天下士子阅读,永不会觉得我们中国作者里面,也曾有过很有些骨气的人”(《病后杂谈之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