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问题描述:
下列行为中甲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与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甲得知乙一人在家,便携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只得返回家中.
B.甲于某日携带匕首前往乙家中,准备杀乙泄愤,途中遇联防人员巡逻,甲深感害怕,折回家中
为什么选择这个,A属于什么呢?
答
说实话,我觉得这两个选项都对.
解决此问题,须从概念入手.刑法规定的犯罪预备,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A中携带匕首和B中携带匕首去乙家途中的阶段,都属于预备阶段,已经准备好了工具,但实施犯罪尚需要到乙家这一条件,还没有实施伤害或杀人的具体行为,即行为尚未实施.
但是,没有继续实施的原因不同.A中是基于客观原因,突然腹痛,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返回家中,是否会继续犯罪还是放弃犯罪,未可知;B中是基于自身原因,深感害怕,折回家中,实际上他见到联防队员产生了内心恐惧,害怕实施行为的后果,但此时他是可以继续赶往乙家,实施杀人行为的,但是其自动的放弃了,实际上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行为,当然仍然属于犯罪预备阶段.
这是我的一点分析,一孔之见供你参考.
附:刑法条文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