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传播”能替代“科学普及”吗
“科学传播”能替代“科学普及”吗
“科学传播”与“科学普及”虽然只有两字之差,却有本质的区别.科学普及的“普及”二字的含义是指“面向社会全体人群的行为”,它的意义在于引导人们理解和认识科学的目的和本质,启迪科学思维,激发对未知现象进行研究和探索,倡导全社会各种力量都来参与科学事业的发展.当大众都具备了不迷信权威、不迷信洋人、
敢于怀疑一切、善于独立思考的科学精神之日,就是中国科学技术跃居世界领先地位之时.而某些自谓“科学传播者”的人却提出以目的含混不清、片面强调专家权威作用的所谓“科学传播”来偷梁换柱的取代“科学普及”,因为他们所忌讳的正是“普及”二字,他们的脑子里本没有“平等”的观念,“学术传播”只是个幌子,在他们眼里,既无身份又无地位的民间百姓都是愚氓,如果老百姓也能对高深的科学问题说三道四,甚至希望解决某些重大的科学问题,岂不是大逆不道吗.所以,科学应属于“科学共同体”,只有像他们一样的“专家”、“教授”才有“传播科学”的资格,老百姓只能乖乖地听他们“传播”的陈词滥调和奇谈怪论,其最终目的到底是在传播“科学”还是想传播他们自己.
“科学传播者”们有一种奇怪的逻辑,研究科学问题就必须进入“科学共同体”,在“科学共同体”之外从事研究工作就没有价值.按此逻辑,不是专业体育运动队的运动员,你就不要从事体育运动,体育事业只需少数具备争夺冠军资格的运动员就够了,其余的人致力于体育运动都没有价值.但请记住,冠军正是从无数或专业、或业余的运动员中产生的,如果我国没有广泛的体育运动社会基础,只有极少数人从事体育事业,能出那么多世界冠军吗?一个国家如果只有极少数人在“科学共同体”内进行科学研究工作,而大多数人都被排斥在“科学共同体”之外,甚至连试图推翻某个“著名科学理论”的权利也被剥夺的话,那这个国家的科学事业能够兴旺发达吗?最近*电视台经济频道的“非常6+1”节目办的很好,它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那些“明星”们其实也没有什么“高明”之处,普通百姓只要自己努力同样可以取得成功.
真理是客观的,因为它不依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由于人们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同,在观察同一对象时可能得出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结论,但是,任何人都应有追求真理的权利.过分强调尊卑贵贱的儒家传统思想是科学创新的最大障碍,“科学传播者”们对此却津津乐道,当他们用大量精力论证“民间科学爱好者”们发表论文的刊物的权威性时,却忘了科学创新的关键是学术*,而学术*的前提就是人们可以不受任何限制的对科学问题发表自己的见解,而实践才是检验谁的观点是真理的唯一标准,连这一点基本常识都没有,只迷信什么“基本范式”的人如何传播科学呢?“民间科学爱好者”中当然不乏行为不端之人,难道“科学共同体”中就都是“圣贤”,目前正规科研部门的学术腐败现象也屡见不鲜.科学领域出现一些阿Q式的“革命党”并不可怕,而不许人家革命的“假洋鬼子”才是心腹大患.在“科学共同体”之外钻研科学问题的“民间科学爱好者”理应多多益善,倒是习惯翻着“老黄历”指手划脚教诲别人的“科学传播者”还是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