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临海公司购买乙、丙两种材料,收到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运费发票.其中,乙材料单价5元/千克,购买数

问题描述:

向临海公司购买乙、丙两种材料,收到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运费发票.其中,乙材料单价5元/千克,购买数
5000千克;丙材料单价2元/千克,购买数量1000千克,两种 材料共计价款27000元,增值税率17%.此外,临海公司 代垫材料运费2000元(可按7%税率抵扣),代垫装卸费540元.南海公司此前已预付部分货款6970元,当天签发一张期限为3个月的息商业承兑 汇票支付剩余款项.
2、上述购买材料验收入库,材料运杂费按重量标准进行分配,南海公司按计划成本法核算材料成本 ,乙材料计划单价4元/千克,丙材料计划单价1.6元/千克.

进项税=2000*0.07+(5000*5+2*1000)*0.17=4730代垫材料运费2000元(可按7%税率抵扣),代垫装卸费540元分摊2000-2000*0.07+540=2400材料运杂费按重量标准进行分配乙材料承担=2400*5/6=2000;丙材料承担=2400*1/6=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