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交通灯的十字路口,我由西向东行驶,对方车由北向南行驶发生相撞,对方车里有3个人,都受伤了.一共

问题描述:

在没有交通灯的十字路口,我由西向东行驶,对方车由北向南行驶发生相撞,对方车里有3个人,都受伤了.一共
花去医药费近2万元,我的车子定损下来修车也要花去5千.而他的车是那种三个*的“泰兴三迪”.接近报废车,也不去修理了.对方什么保险也没有的.交警判我们同责.我就是想问一下我的车子维修费怎么算的.咨询了一下说是,修车费2000是保险公司报的,其余3000是我和他一人一半.医疗费说是1万是什么交强险保险公司出,剩下的一万也是和他一人一半 ,我想想那样的话,我买了保险不是便宜他了啊,什么都一样的,希望大家知道的和我说一下,(我以为我有了保险才同意和他同责的,不然他的责任比我大)

你说的没错,交强险保的就是投保人及投保车辆,车上人员财物以外的其他人的损失.
交强险的医疗费赔偿限额是一万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有你的交强险投保公司赔给对方,对方医疗费超出部分,由你负担一半.
对方的车辆等财产损失,有你的交强险投保公司赔偿2000元,超出部分,你承担一半.
对方的其余损失,11万元之内的,有你的交强险投保公司赔偿,超出部分,你承担一半.
你的车辆损失5000元,如对方车辆也属于机动车,因为他没有交强险,那么,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2000元,就要由对方自己承担.剩余的3000元双方各负担一半,当然,你如果有车损险,也可由保险公司赔偿.